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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海南省第60批次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鉴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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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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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琼体职鉴〔202347

 

关于开展2023年海南省第60批次体育行业

国家职业资格(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

鉴定的通知

 

各市县旅文局,各酒店、游泳经营场馆,有关高等院校、中职学校: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推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体育行业资质准入制度,规范我省游泳场馆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海南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将于202310月份开展第60批次国家职业资格(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对象

在经营性游泳场馆从事或准备从事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及相关工作的人员,中职以上院校体育专业学生。

二、鉴定等级及申报条件

(一)本次鉴定的等级为初级、中级、高级,即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

(二)申报条件:

须具备初级以上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

1.初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通过初级相应考核,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体育中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2.中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业证书;

3.中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鉴定内容、方式

(一)鉴定依据本职业的《国家职业标准》规定进行,内容分为理论知识与技能操作两部分。

(二)鉴定的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试题自国家体育总局提取;技能操作由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质的业内专家考核。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均采取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鉴定考核合格后由海南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上报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对鉴定考核合格人员颁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劳动者就业上岗和用人单位招收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在全国范围内通用。

证书和成绩查询网址:www.sportosta.gov.cn

四、鉴定安排

(一)鉴定机构:海南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二)鉴定时间及地点

鉴定时间:1029

鉴定地点: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游泳池

五、鉴定费用

(一)鉴定费初级265元,中级315元,高级385元,无纸化考试系统服务费单科10元,两科15元。

(二)鉴定费用由相关培训单位代收后统一上缴。

(三)泳衣、泳帽需自备,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鉴定咨询

鉴定单位:海南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256179

联系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文兴路1号,海南省体育赛事中心二楼。

 

 

海南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31026